(一)完善康复医疗工作制度、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。结合康复医疗专业特点和临床需求发展,由省卫生健康委牵头,贵州省康复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制(修)订完善医疗机构康复医疗工作制度、康复医疗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等,特别是重大疾病、新发传染性疾病的康复技术指南等。
(二)提升残疾人康复救助能力。培育残疾儿童康复定点骨干机构,引领、示范康复救助服务。探索建立社区康复示范站,促进残疾人就近就便接受康复服务。加强人才培养工作,探索建立规范化培训基地,推进残联系统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培训。
(三)提升残疾儿童康复专业水平。各级医疗康复机构要着重加强残疾儿童康复相关学科建设,切实提升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专业化、规范化水平。大力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健康教育,落实出生缺陷三级综合防治措施,加强儿童残疾筛查与康复的衔接,提高筛查确诊病例救治康复水平。
(四)加强康复医疗能力建设。重点加强三级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康复医学科、三级康复医院的康复早期介入、多学科合作、疑难危重症患者康复医疗服务能力。根据当地人群疾病特点和康复医疗服务迫切需求,重点推进骨科康复、神经康复、老年康复、中医康复,积极推动心肺康复、肿瘤康复、儿童康复、疼痛康复、重症康复、心理康复等康复医学亚专科建设,开展亚专科康复评定、康复治疗、康复指导和康复随访等服务。
(五)提高基层康复医疗能力。通过发挥医联体牵头医院作用,推进医联体内部康复医疗同质化,加强全科医生、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培训,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康复医疗服务能力水平。积极开展康复医疗领域远程医疗、会诊、培训、技术指导等,惠及更多基层群众。支持康复医疗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、儿童福利机构等加强合作,提高其康复水平。
(六)提升中医康复服务能力。推进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中医类医院康复科建设,结合我省实际制定《贵州省中医类医院康复科质量控制评价标准》。到2025年,创建1个省级中医康复示范中心。 |